書記信箱 校長信箱 當前位置: 首頁 書記校長信箱 書記校長信箱 一、書記校長信箱受理范围 1.書記校長信箱只受理本校师生员工的实名来信,不受理与學校日常工作无关的问题; 2.對學校改革、發展的意見和建議; 3.關系師生員工群體利益的重大問題; 4.已向有關部門反映,但沒有得到妥善處理的問題。 二、信件受理程序: 書記校長信箱受理程序为:来信查阅(學校办公室督查室)——信件处理(學校办公室秘书呈报學校领导批示后转送相关部门)——信件回复(各单位形成的答复意见经學校辦公室審核後發布)。 三、信件回複承諾時限 書記校長信箱来信一般应在十个工作日给予答复;情况复杂的不应超过十五个工作日;来信中请一定写清楚联系电话,以便对复杂问题进行沟通。